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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管理规范(试行)的通知国卫人口发〔2019〕58号
新闻来源:    点击数:2187    更新时间:2020-10-19    收藏此页

机构管理规范(试行)的通知国卫人口发〔2019〕58号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:

 

为加强托育机构专业化、规范化建设,按照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15号)的要求,我委组织制定了《托育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和《托育机构管理规范(试行)》(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)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 

附件:1、托育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

      2、托育机构管理规范(试行)

 

国家卫生健康委

20191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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